香港特區《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(2026—2030年)》於立法會公布,房屋政策成為重點環節。規劃明確提出,力爭2030年內基本解決住宅大廈內的劣質劏房問題,並會全力推展及落實簡樸房法定制度,為分間單位設立強制最低安全與居住標準,在規管與住戶安置之間取得平衡。
據當局介紹,有關目標針對住宅樓宇內不合規的劣質分間單位,並非一刀切取締所有分間房。符合法定標準、完成登記的分間單位,可納入「簡樸房」體系合法出租,實現「先供應、後規管」的政策思路。
簡樸房核心法定要求與執法時間表
簡樸房將設立硬性法定門檻,包括單位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、樓底高度、獨立衛生設施、消防安全、通風採光等強制條件。
- 過渡安排:業主最長可享有48個月的單位改造過渡期,供進行工程以達標。
- 刑責條文:針對違規出租劣質劏房的刑事罰則,將於2027年3月1日正式生效,生效後當局會依法執法,取締不符合標準的單位。
當局強調,在嚴格執法取締劣質劏房的同時,會以公屋、簡約公屋、過渡性房屋作為安置緩衝,避免基層住戶在規管過程中面臨無處安置的風險。
五年公營房屋供應指標
規劃訂下2026‑27至2030‑31年度的建屋目標:連同簡約公屋在內,公營房屋總供應量約19.6萬個單位。其中簡約公屋合共3萬個,餘下工程預計2027年度陸續完成。
輪候時間方面,目標於2026‑27年度把公屋平均輪候時間降至4.5年,2030‑31年度壓縮至4年以下。
長遠房屋結構藍圖提出,未來十年房屋供應格局爭取達到:公營出租房屋佔40%、資助出售單位佔30%、私人住宅佔30%,構建多層次置業及租住階梯。
舊區更新與配套房屋措施
市區重建方面,市建局未來五年將投放不少於400億港元推動舊區更新,透過重建、復修釋放市區土地,同時改善舊樓居住環境,從源頭減低劣質劏房滋生空間。
其他配套包括加大資助出售單位供應、優化轉讓限制,協助青年及基層家庭上車;持續嚴格打擊公屋濫用情況,加快收回空置單位,提升公屋流轉效率。
數據顯示,香港現時大約有11萬個住宅樓宇分間單位,涉及約22萬名居民,長年面對消防隱患、空間狹小、衛生條件欠佳等問題。今次五年規劃,是特區政府首次以五年期綜合發展文件形式,為劏房治理、租住房屋規管設下明確時間線與制度框架。
聲明:本報道僅作資訊參考,政策細節以特區政府正式文件及後續公佈為準。



